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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司法局关于集中发放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告
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完成,现就我市证书发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发证范围
2021年在我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通过司法部核准的人员。暂无法现场领取证书的人员,证书由申请地司法局统一保管。
发证时间
网上预约时间:5月12日9时至5月16日12时
集中发放现场领取时间:5月17日至5月19日。
发证地点和联系方式
双鸭山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地址:双鸭山市尖尖山区站前路司法大厦市司法局1楼)。
咨询电话:0469-4460412
领取方式
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员大量聚集,采取网上预约、现场领取的方式发放证书。
(一)网上预约
方式:关注“黑龙江法考”微信公众号,依次打开“资格管理”、“证书领取预约”,或通过登录https://lawreg.examos.cn/plawreg/index.jsp,输入证件号码和密码后,选择现场领取的时间。
(二)现场领取
网上预约之后,证书应由本人按照预约时间,持居民身份证到现场领取,并签字确认。
(三)注意事项
1.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领取证书时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现场时主动配合测量体温、核验行程码、龙江健康码,人员之间保持1米以上间隔,体温超过37.3℃不得进入现场。领取人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自觉身体不适的,应主动申报,在采取积极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办理证书领取。
2.申请人应在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地司法局领取证书。
3.未按要求进行网上预约的,申请人需与司法局另行确定领取时间。
4.网上预约成功,但不能按规定时间领取的,经联系确认后,可预约在其他时间由本人领取。
5.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和资格档案管理要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由申请人本人领取,不得代领。